可以让母亲先去加急补办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要在3个月之内办理。
办证所需证件:
1、新生儿母亲本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产妇的出院病情证明书;(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新生儿父亲或其他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1)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可到住院部护士站、出生证明办理处领取);
(2)产妇的出院病情证明书;
(3)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原件;
(4)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无结婚证的,必须由新生儿母亲本人前来办理。
4、无身份证的可使用户口本或临时身份证;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原件;港澳台人士需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原件。
办理出生证明的注意事项:
(1)出生证明一经签发,出生证明上新生儿姓名不再变更;如需变更父母信息,需出具亲子鉴定证明。
(2)对不能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单身证明及书面声明。
(3)对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原件姓名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
首先因协助母亲重新办理身份证。其次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可以先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快的当天即可办理成功。之后再拿上临时身份证去办理出生证。临时身份证和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三个月。
临时身份证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3、《办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4、《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5、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6、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临时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