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的资料删除了 为什么打卡记录还在?

2025-04-06 03: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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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会依法保留劳动者相关资料两年备查;出勤记录是计算工资的重要原始数据,用人单位也应该依法保存两年以上。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