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看,乙是真正的收货人,且乙最终给你打了收条,说明乙承认已收到你转交的货,即使不是当时打的,这个收条对乙也生效。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当天打。
不管丙与此事有没有关系,有什么关系,法律上看你提供什么理由都无所谓,(当时没注意,忘记了,都可以)。只要确认乙打了收条确认了此事就可以了。
当然,你要理由如果有其他目的,最好把目的说清楚。
丙跟甲乙什么关系?乙当天什么情况导致了没打收条?
搪塞的借口:当天忙,刚好时间上也不凑巧,整好在乙收货验货的时候我接了丁的一个电话,然后由于忙,有急事慌张走,把打条的事忘了,幸好有记录,才会让补打收条,如果乙没收到货也不会给我打收条。
这事,装病呗,说是突然腹泄,去厕所之前跟甲说了,让他等会你等从厕所回来后继续办事,结果甲自己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