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在职单位在面试时定下了试用期为三个月和月薪的协议但只是口头承诺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快满一个月,

我想离开公司,我需要提前向公司请示吗?应该提前多少天
2025-04-06 16:39:1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试用期是提前3天告知公司就可以了,正式员工要提前1个月。不过劳动法规定是这样的,但是公司可能会以未找到接替的人为由,不会马上让你走。有可能会延后1个月。

回答2:

提前1天就可以。

回答3:

3天

回答4:

只有构成事实劳务关系就必须要支付你工资,《劳动法》保护的是你的事实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