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这本书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知识方面的,一是精神方面的。知识方面的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可以对近代以来的自然法思想、社会契约思想以及自由主义思潮进行一次大致的梳理,也可以就以上这些思想的产生、作用、影响等等进行深入的思考,而这些对于现阶段的中国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思想启蒙意义。
应该说《政府论》是那个时代的反映,但不能将《政府论》与“光荣革命”这一事件简单地对应起来,把它说成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产物。事实上,《政府论》是在“光荣革命”前完稿的,但就其都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趋势这一点来说,也不能抹杀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政府论》的历史意义远远不能局限于与“光荣革命”这一事件的关系上,也不能局限于与英国革命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关系上,它应当有它自身的、独立的意义,正如事实所证明的那样,它影响了以后的世界政治历史进程。将一部伟大的著作仅仅与某一具体事件绑在一起并将它的意义限制在与这一事件的关系范围内的做法无疑是肤浅而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