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同时出具当事人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的事宜有很多种情况,如:申报新生儿户口、婚后购房、户口夫妻投靠迁移等,
2、该项难以一一例举,具体可以事先咨询经办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效验相关证件、资料即可。
一,以新生儿申报户口为例,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般办理涉及经济类的业务会要求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例如: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