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2025-04-06 09: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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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起公布施行。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共计七章六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章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四章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回答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