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中误伤工友,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中误伤工友,工友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职工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作中误伤工友,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工作中误伤工友,工友认定为工伤的。职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但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职工误伤工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处罚。
《民法通则》
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被工友误伤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工伤赔偿责任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承担,误伤者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