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吗?

2025-04-18 06:34: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公司破产的话,其名下房产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还给债权人,要看法院是否已经受理破产。
  1、如果尚未由法院受理破产的,则可以通过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协商的方式,将债务人名下的房产作价偿还债权人。
  2、如果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则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属于破产财产,要通过破产程序才能进行处理,不能直接作为资产偿还债权人。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回答2: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所提的4个问题应综合考虑,进行分析后给予回答。
首先,关于债务问题。妻子借给丈夫200万创业开公司,债权人是妻子,债务人是丈夫,且债权债务形成在公司成立以前。因此,该债权债务是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与公司无关,妻子与公司未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妻子只是丈夫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债权人。公司所购买的房产不能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转移给妻子。
其次,我国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因此,企业破产是指企业资产已经或将要资不抵债的时候,通过人民法院的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案,丈夫的公司经营一年,只是经营不善,公司亏损,公司还有两套房产,还没到资不抵债的地步,因此根本不能适用破产程序。当然,如果适用破产程序,费用会很高。
第三,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可以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由于公司是在经营中亏损,对外并无债务,可以采取股东会解散公司,进行清算,以公司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以这样的方式解散公司比较便捷、费用也低。其结果是,清算后以公司名义购买的房产才能回到丈夫名下,丈夫才有可能将房产过户给妻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在清算组成立后,经过公告、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于公司违法行为(如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的一种行政处罚,其后果是停止公司对外经营的资格,公司的主体资格并未消灭。被吊销处罚的公司还是要经过公司法规定的解散公司的程序后,公司才能被注销,公司的主体资格才被消灭。由于公司与妻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使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也不能直接将房产过户给妻子。
综合以上情况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公司不能直接将房产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过户给妻子;公司不能适用破产程序解散公司,公司的解散最终还是要以清算注销的方式进行。
房产要过户到妻子名下,有以下几种途径:一个是通过公司解散,房产回到丈夫名下,由丈夫过户给妻子,这个程序比较麻烦,费用也会高;另一个是公司以赠与的形式,将房产赠与给妻子,当然,手续也比较麻烦,要股东会同意,要到公证机关做赠与公证(过户用),还应该发公告告诉债权人,以避免因赠与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具体程序,你要到房产登记机关咨询,按照他们的要求办理;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丈夫将自己在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妻子,妻子作为股东解散公司,公司清算以后,妻子以股东的身份获得房产所有权,这个方法应该最为简便快捷,且费用相对会低一些。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回答3:

1、由于公司拖欠债务,可以通过以房产折抵债务方式,将房产折价抵偿给债权人(该种情况下,房产过户的手续费、税费与普通房产交易一样;从法律规定上看,相应的税费不可能逃避得掉)
2、如果以破产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可能会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法院、破产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拍卖公司等收取的诉讼费用及佣金,总计可能达到债权总额的15%以上),因此,你公司这种情况走破产方式非常不经济。
3、如果仅是拖欠其妻子款项,建议以清算方式、注销公司。公司清算,只要能与债权人达成还款的协议,了结拖欠职工工资、税费等,即可依法申请工商局注销,如清偿债务后还有剩余财产,股东还可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该种方式手续简便,费用相对于破产而言,十分低廉。
4、公司被吊销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但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公司法人身份仍未消亡。从公司法规定来看,吊销后即应组织清算,公司清算组有权以公司资产清偿债务。即房产仍能通过抵债等形式过户给其妻子。手续和普通的房产过户手续相似,但需要抵债合同(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股东会决议(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等。

本律师全程参与过多起公司破产案、也办理过许多公司清算注销事务,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