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父母的钱购买房屋父母也一直在还贷款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父母有没有权利分财产?

2025-04-18 00:09: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在法院女方承认父母出了钱,那么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父母出的钱,余下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都无过错,则一人一半。
所谓正当与否,都是当事人在说的,其他人并不知道其中因果,女人在婚后把新买的房子写在自己的名下,也是想多个保障,毕竟女人的青春有限。而就算写在自己名下,那也还是共同财产,不会变成她一个人的。所以就算写老公的名字也是一样的。从这一点来说并没有所谓非正当获取房产的说法。只是通过这一卖一买,把有可能是婚前财产的房子,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关于赠与的认定,只要父母没有公证协议只赠与儿子,那么就算是赠与夫妻两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既然本来是夫妻财产,就算后来写成儿媳的名字那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既然儿媳承认有主观上的故意,那正好以此让她返回父母出的部分钱后,再来分配夫妻共同的房产。

回答2:

您好,我是学法律的

如果有证据该购房款和供房款是父母出资,如没有特别说明,则该部分会认定对儿子和儿媳的赠予

如果该房是婚后取得,该产权是儿媳和儿子共有,不论是登记在夫妻某一方的名下。

回答3:

协议离婚的话只要你俩商量着来,怎么写都可以。如果走法院就不行了,房子肯定归女方,你写人家名下了不是人家的还能是你的啊?

回答4:

可以要地注儿媳偿还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