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主要有两种判例。第一种判例认为,取得房产证这种结果,是婚前所订立的合同及付款的行为所产生的,应认定该房屋为婚前财产,只不过分割时,婚姻存续期间的银行贷款视为个人婚前债务,在离婚时需给对方一定补偿。另一种判例认为,虽然房屋是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的房贷,但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在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