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刑事案件开庭受害方可以录吗

2025-04-17 06:26:4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首先说一下:受害方不可以录制

原因:在开庭时,是不允许对庭审进行录音、录像的(经过允许的新闻记者除外)

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参加庭审旁听,但必须遵守法庭纪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6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处理:(一)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二)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三)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一般情况下,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是不允许旁听者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开庭审理前,书记员会就此宣布法庭纪律。如果你未经许可偷偷用手机对庭审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就违反法庭纪律。法官发现后会予以制止,并依法按照上述规定对你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回答2:

  法律对于诉讼参与人是否可以对庭审进行录音录像没有规定,但实践中基本上不允许。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因此,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也就是不允许旁听,《人民法庭规则》只规定了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没有规定当事人是否可以录音、录像,但实践中基本上是不允许的。
  三大诉讼法中并没有关于法庭上能否录音录像的规定,仅有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则》是这样规定的:“第九条、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第十条、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这里只说了旁听人员和新闻记者,却没有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能不能录音录像和摄影,因此目前庭审不允许当事人录音录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