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至副驾驶死亡且无力偿还应以什么罪处罚

醉驾至副驾驶死亡且无力偿还应以什么罪处罚
2025-04-07 06: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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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醉驾至副驾驶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不能判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答2:

1、醉驾导致一人死亡,属于重大伤亡事故,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驾车,犯交通肇事罪判刑。2、面临巨大赔偿责任,受害方会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若拒不赔偿,将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二罪并罚,可以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3、服刑不能免责,赔偿债务依然存在,只要受害方不停止追索,会连累家人甚至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