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针对城市房屋所有权,另一种针对林地、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前者超过50年自动续期,后者超过70年需要重新办理手续。但是一般不涉及年限到期的问题。
这两个时间是在物权法中有规定,不知道你所咨询的信息是针对什么,就我所了解法律规定就是这样的
都一样的,只是50年的要比70年的要提前20年缴纳土地使用税而已。
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的区别在于:
一般我们所说的“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购买房屋后,房屋即属于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一般来说,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5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续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协议获得续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产权”的用水用电等生活成本一般会高于“70年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