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描述来看,非机动车是有过错的。
虽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机动车在转弯时不得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但从描述中的图片来看,非机动车撞上机动车的右后位置,说明机动车在实施转弯后,非机动车速度较快撞上去的,因此非机动车有一定的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所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都 有一定的责任。
同一车道追尾的话都是后车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