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发票如何处理

2025-04-05 13: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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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规定》(辽地税货便函〔2016〕12号)文件的规定:“试点纳税人已在地税机关申报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或未全额开具营业税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本规定自开或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