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再次结婚时女方要求婚前财产公证为共有财产,怎么办?结婚证领不领?

2025-04-05 21:17: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双方协商好,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回答2:

不信任了,财产捆绑在一起,到时候再有纠纷只能平分。婚姻的前提还是以互相认同有感情基础为好,这种财产捆绑总是让人不快!不过,也分什么人吧,你觉得人比财产重要,那就不要在乎财产,如果你觉得人没那么重要,那就两说了!不过财产是死的,人是活的,除了房子和车这一类天天看得到的,人民币的财产归属就可以灵活了,不是共有吗,你欠债对方也有还的义务了!

回答3: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所以在婚前和婚后均可以办理财产约定公证。

回答4:

自己决定,你的回忆你做住。

被结婚要被收法律保护。

结婚了,才受法律保护。

如果身价过亿,这婚坚决不能结。

回答5:

理想的做法是,

财产少的一方主动提出婚前财产公证。同时,富有的一方赠与对方一定的财物。

这是主动给对方在婚姻破裂时,上的一道保险。

这比钻戒更有诚意。

富有的一方不会突然财产锐减。而财产少的一方不会突然降低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