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春如何办理”居住证明?

2025-03-30 2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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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在长春市办理“居住证明”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本人相片(小二寸、红底、免冠)(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小二寸、红底、免冠。) 3.一般情况需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