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解除德国武装。废除普遍义务兵役制,限定德国陆军不得超过10万人,海军兵员不得超过1.5万人,撤销总参谋部。规定德国拥有军舰的最多限额,禁止拥有潜艇及军用飞机。禁止生产和输入坦克、装甲车等重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