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二十年前,因年轻冲动,被判缓,对子女考公务员有影响吗?按下面解释不会有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章录用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除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有影响,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是需要这审查和社会关系调查的。如果直系亲属有过问题,是不允许孩子考公务员的。
有影响的,政审是三代的,你包括直系子女都不能从事公务员之类的工作。
这是多年前因为年轻冲动被判过缓刑,对子女考公务员肯定是受影响的,因为他们正是通过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