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啊,4个必达条件,其它三个条件都OK了只剩流管中心说没在它那连续办3年的暂住证,不予盖章,(要求连续居住3年以上而已!干嘛非要连续办3年暂住证?工作证明不可吗?社保证明不可吗?房产证不可吗?就是要卡!舍本求末!官僚!)
应该可以的,办了社保就行了吧?
一、把孩子的户籍落到本区房子所在的派出所二、走外来务工子女的程序,重新签5年的租房合同
小孩子的户口也在广州市的话应该不难,但要入名较的话就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