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其实现在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可以在网站上填写的,如果自己不会操作的话,就需要本人到版权保护中心去办理了。具体要准备的这些材料,到时候版权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通知申请人的。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著作权登记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著作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作品包括:
1.
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想为作品登记版权,首先要看创作的作品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作品构成四要件:① 具有独创性;② 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创作;③ 能以一定形式表现;④ 属于智力成果。符合以上四要件的小说、诗歌、戏剧、电影、音乐、歌曲、美术、摄影、雕塑、产品设计图、建筑外观、计算机软件等,一般都能登记版权。
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口语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音乐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美术作品;实用美术作品;建筑艺术作品;摄影艺术作品;电影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 、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 、地图、 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版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版权预登记和版权行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