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员工自杀未遂,企业有责任吗

2025-04-11 17: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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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的自杀行为,不属于工伤,由员工自行承担,企业不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回答2:

您好,这种情况企业没有责任。顶多处于人道主义给予一些补偿。

回答3:

没有责任呢。
你看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回答4:

自杀或者自残是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负责任

回答5:

看什么情况,富士康那样的就得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