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人打了,公安机关有义务对双方进行协调吗?如果双方达不能共识,被害人应该怎么办呢?

2025-04-17 1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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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公安部门的调解,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不具有强制性。
2,不能达成共识的话,看具体伤情而定,如果只是不构成轻伤,那么只能受害人单独起诉赔偿事宜。如果构成轻伤以上,那么应当按照公诉程序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可以单独或者附带提起民事赔偿。
3,经过伤残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无伤残等级的只能主张其他损失。

回答2:

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