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规定必须做满三个月之后辞职才退还押金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你已经辞职了,老板说不给你押金,那你可以和老板协商,说你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必须给我退换(详细条文见下),假设这个公司还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公积金之类的,那就更有利了,你可以和老板说,我只要退换押金就行了,其他的我不搞你。如果说这个老板还是不愿意退换,你就去仲裁举报吧,劳动者仲裁是不用钱的,不过过程比较麻烦,建议你强硬点和老板以法律来协商。
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二十五条里有规定如果辞职您也可以不用承担违约金。第七章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东西嘛,他把自己看成了奴隶主了!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可!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解除15天之内办理离职手续!另外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对于这样的法盲兼流氓就是要以眼还眼!
不合法。收押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