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不是基于继承,而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只要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继承所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就可以分割其中的一半。
什么叫遗产分割前的转继承?没这个概念,不明白楼主的意思。
继承法里只有代位继承。即继承人比被继承人先死的,继承人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财产。但是配偶是不可以这么做的。
不可以的。按顺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