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当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规定劳动纪律,对于事假扣发相应的工资,但是该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通过且向职工公示。
针对单位拖欠工资现象,劳动者可以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都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劳动法规定,单位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并补发欠发的工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加付相当于欠发工资50%至100%的标准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祝您早日摆脱烦恼!顺祝周末愉快!
一天也不能压!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企业的法定责任!你可以和厂里沟通一下,一般他们会拖至第二个月一起发!不行可以劳动仲裁,
工厂不能拖欠工人工资,可协商、仲裁、诉讼解决。
违法。违法的很。娘西屁。找劳动局不是没用,(要你提供相关证据)。。。。总之,一句话,你咋这么没社会经验(指中国的)。除非,请律师,请了你要考虑种种后果。。。(哈哈哈)
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