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误导,表示歉意,特查阅相关资料回答如下:
首先,如果你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婚前财产仍全部归所有人,而全部财产在婚姻续存期间有增值或贬值的(意思就是有收益或是债务,而比如房子等固定资产是不计算升值贬值的),那么多的或少的部全两人均分.这是最基本的.没有办理的话,法院也会取证核实,不会有太大出入.
如果你能证明离婚是由于某一方有过错,过错方会视情况少分或者不分.
再者,如果你能证明婚后财产的增值或贬值是某一方完全造成的,那么另一方可以不分可者少分.
关于婚前财产与婚后共有财产的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