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板欠我20000块钱,他把他的尼桑车抵押给我,也写了协议按了手印,可是就没写多长时间来赎车,

2025-04-06 14: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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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需要向你讲清楚,你们之间存在的借款合同是主债务,后来他将尼桑车质给你的行为并非属于抵押,而是质押,因为抵押是不转移动产的。协议的性质是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有效,从合同有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亚无效。如果他在你们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任不能还款,你可以向他主张权利,如果他没有能力清偿,你就可以将车拍卖变价优先受偿,但是这并是意味着你就拥有了这辆车的所有权。因为我国担保法禁止流押。
你说他来赎回车子,就说明他已经将钱归还于你,那么你们的主合同之债已经消灭,担保之债也随之消灭,你需要将他的车归还,不能再占有他的车子。
担保期间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一年。

回答2:

法律上讲,这台车作为抵押,期限如果没有口头或者协议规定的话,那么是无期限的、

回答3:

你能借给这个老板的钱,证明你俩有一定关系,既然他来赎车了,你也别太在意这些,就叫他多给你点利息算了,别人可能也是迫不得已才这样写协议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