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够级只享有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正常出勤标准,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1,工伤伤残不够等级的,不能在工伤保险机构认定工伤
2,发生工伤规定的情形但不够成工伤等级的,应当由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予以支付,包括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另治疗期间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住院费、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等与伤病有关的费用。
不够级只是得不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但是因工伤所支付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等是工伤保险基金必须支付的,但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
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正常发放
没伤残等级没有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