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2001年第1期发表了郭昕炜同志的文章《福利彩票是否"福利"?》.郭文隐含的逻辑是,彩票如要增进社会的经济福利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必要条件:彩票购买者的货币边际效用应小于福利资金接受者的边际效用,即货币从富人的口袋转移到穷人的口袋;2.充分条件:彩票发行涉及的印刷、保管、运输、销售和宣传等费用及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的"寻租"活动耗费的资源等各项福利损失之和应小于货币从富人转移到穷人的效用增量.郭文以上述两个条件为判据,以现实生活中彩票购买者主要是弱势群体及彩票发行者有意向这些人兜售彩票为证据,得出中国彩票业发展并不"福利"的结论.我们认为郭文的逻辑是经不起理论与经验的双重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