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交房约定时间到期,买家还没办理好过户手续与贷款,买家需付怎样的违约?

2025-04-18 14:26:0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无购房资格导致房屋买卖无法成交卖方应承担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责任。
购房者不用负责任。

可以签订合同,待以后具有购房资格再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资格指的是能够在房管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而非无权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回答2:

这个交房约定时间只是预估的时间,没有考虑到年底银行贷款审批及放款额度和放款时间的问题,所以不应该算买方违约,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买卖双方好好协商一下吧。

回答3:

您好:
1、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真实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履行或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3、综上,您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但是,在此前,须仔细研读合同条款。
4、如果合同上未注明违约金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一般会酌情予以支持。但是该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造成损失数额的百分之二十。

回答4:

根据合同约定陪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