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补办法或规则一般考试公告有专门的解释。比如某岗位要3个人,经过考核等程序后有人不符合或者弃权者,张三是笔试+面试后的第4名,就依次递补,接受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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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是陕西公务员考试吧,您可以看看公告里面具体的说明:
四、体检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按录用计划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时,属英烈子女或退役士兵的,优先进入体检。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先以综合成绩排序,除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标准和项目,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省、市区按有关规定分工组织实施。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可暂缓公示,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考察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考对一些紧缺专业的职位按县作了合并。凡职位表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用人单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选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再行公示。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形成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载有考生报考时所提交照片的《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报考限定户籍、生源职位,以及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特设职位和其他有服务期规定要求的职位,被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职位或所在县(区)服务5年,5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公务员录用考试或其他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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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前面有人考上了又不去,就会按名次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