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个农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
二、每个农户按家庭人口的多少,按当地的标准享有一定面积的宅基地;
三、你可以咨询一下村镇干部,当地人口享有宅基地的标准,看看你家是否不够面积。
如果面积不够的,你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但你需要退出旧的宅基地(可以约定何时拆除旧宅)。如果子女长大,确需另立门户的,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可以不拆旧宅,直接申请新的宅基地。
四、审批宅基地的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2)现场勘查。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
(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乡镇审核后报县国土局初审。县国土局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政府。
(6)审批。县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
(8)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的,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