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理一定要三个月才有得拿吗

2025-04-08 17:56:1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办理方式及办理地交通情况决定。
一般在一个月至两个月之间。

二、办理期限
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时候可能一个月左右就可以领取,如果未到领取时间想急用身份证时可以电话询问办理派出所,确定办好后再去领取,以免多跑冤枉路;
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3天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
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一周。
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回答2:

我的都快四个月了。粤省事查询显示“制证中”;粤警民通查询显示“审核中”,问派出所没有。办理的临时身份证都过期。银行卡都开始有些受到限制,手机丢了补办都补不了。

回答3:

你好:没有那么长时间了,过去是先登报声明,声明满3个月后再给办理的。现在办起来很简单。自2013年开始。公安部开展便民措施,身份证的办理须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随时去随时办理。具体是:本人携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在20个法定工作日内下证,补正工本费40元,换证20元。

回答4:

支付更多的加急费,可以加急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