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种情况,
是所谓的非法行医。
1、对于一般的非法行医,尚未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危害后果不严重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若“发生医疗事故的处罚(如病人残废了)”,或者“诊所开业很久”了,
这就要看是否属于非法行医罪,该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 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 期 徒 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详细情况,请自行百度一下“非法行医”这个百度百科词条。http://baike.baidu.com/view/857791.htm#3
没办法把内容复制出来,
百度知道会屏蔽回答内容,汗。
你是属于非法行医,你去百度下非法行医。这个你就知道。处罚是什么了。
非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