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生权利和义务:
1.实习生应按照部门提出的工作进度、工作内容安排和质量要求,完成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2.爱护我院的公共财物,遵守我院及实习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管理、技术管理、岗位责任、保密责任、安全准则等),遵守法律,言行举止符合公众道德标准。因实习生责任造成我院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害的,我院有权要求实习生进行赔偿。
3.实习生对我院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参数、技术数据、各种形式的软件以及商业秘密、技术信息、资料等),不得翻印、拷贝、泄漏设计工作成果;不得复制或向他人提供我院的资料、文档等,如违反上述条款,给我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我院经济损失,同时我院有权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实习期间,实习生所获得的业务信息、资讯、图文数据及撰写的文章版权均归属我院所有,如需要复制、使用或发表必须征得我院的同意。上述保密责任在实习结束后三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二)规划院权利和义务:
1.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安排相应的技术工作,为实习生指定有经验的正式员工作为指导教师,向实习生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2.根据具体情况,有权调整实习生实习岗位。
3.不得安排危险的、超越实习生体力的工作,预防危险事故的发生。
4.实习生按要求完成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我院应向实习生提供一定的实习津贴,津贴按实习生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出勤不满5天的,无实习津贴。
5.实习期间,我院与实习生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实习生不享受社会保险、医疗等各项福利待遇。
实习还是可以的吧,比不上中规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