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2. 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补、换领号牌、行驶证的,还需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4.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申请换领登记证书、补、换领号牌、行驶证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3.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要求者业务受理
4.申请人缴纳相应费用
5.领取行驶证
在申请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申请表》时,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将在15日内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期间应当停止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