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作于大和三年(829),白居易时在洛阳,为太子宾客分司。古人早有大隐、小隐之说,“中隐”则是白居易之首倡,其意在诗中得到解说。“中隐”者, 置身出与处、忙与闲、贱与贵、穷与通诸对立面之间,作闲散的东都分司官最为适宜。从诗中可以看出,“中隐”与流行的“吏隐”观念也有所不同,“吏隐”所任 之官或有职责,与“隐”存在或多或少的矛盾,“中隐”则闲散自由,不受职责的拘束,没有在官尽责的心理负担。本诗可看作白居易晚年安居洛阳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