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抵押债券、信用债券、记名债券等。
1、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向出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具体包括国家债券即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等。
2、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债券。金融债券期限一般为3~5 年,其利率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债券由于其发行者为金融机构,因此资信等级相对较高,多为信用债券。
3、抵押债券
抵押债券(mortgage bonds)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发行一笔债券时,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债券发行人的部分财产作为抵押,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出卖这部分财产以清偿债务。
在这一法律关系中有债券和信托协议两个凭证,涉及债券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和债券信托人三方面的关系。债券信托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保管抵押品或留置品。债券发行人到期无力偿还本息时,债券持有人通过其信托人行使对抵押品或留置品的处理权。
4、信用债券
信用债券亦称“无担保债券”。没有以指定的财产抵押为保障,完全以公司的良好信誉而发行的债券。信用债券持有者对发行人所有未用于其他债务进行抵押的资产具有一般债权人的求偿权。
同时,信用债券持有者对那些已抵押资产超出其保障债券所需要的部分也有求偿权。与有担保债券相比,信用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
5、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是指券面上记载有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债券。由于记名债券记载了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所以,记名债券能够有效地保障持有人对债券的所有权; 当记名债券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债券持有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予以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