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开票日期为2月份的发票抵扣联,会计想将发票在3月份进行抵扣,他()去税局认证此发票

2025-04-08 0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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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企业取得开票日期为2月份的发票抵扣联,会计想将发票在3月份进行抵扣,他必须3月31日前,在其抵扣前去税局认证此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认证期限从原来180天延长至360天。但是注意了:不是所有发票都是360天内认证。

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认证期限说明:360日非36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能顺延,即360日为自然天数,包含节假日。是以开票日期算起,而非取得发票日期算起!

2017年6月30日前,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之前的认证方式执行,认证期限仍为180天。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非客观原因导致的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抵扣。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第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第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第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第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第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第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回答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要想将发票在3月份进行抵扣(题目未明确是抵扣日期还是抵扣期间,因提到3月份,理解为抵扣3月份税款),必须在3月份进行认证,4月15日前申报抵扣。所以选B、在3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

回答3:

B、在3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