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党组织建设添进律所章程,怎么写?

2025-04-05 00: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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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

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回答2:

律师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当律师所因条件所限,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时,应通过与其他律师所、司法行政机关或其他单位联合的方式,建立党组织。如不能建立联合党组织,应向律师行业党委申请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所开展党的工作。《章程》首次明确了党组织在该所的定位,规定该所党组织暨宝慧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该所中的战斗堡垒,宝慧党支部的职责是保证该所各项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团结凝聚本所律师、行政辅助人员,服务律师、行政辅助人员成长进步,促进该所事业健康发展,推动该所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