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簿或暂住证(非本地户口的要提供)。
注意:是要户口簿的所有页,而不仅仅是小孩所在的页。
2,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注意:户口簿地址、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三者如果不一致,请咨询校方需要开具哪些证明。(例如到社区开具居住证明)
3,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如果监护人不是孩子父母,则需要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监护人证明。
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并加盖市卫生局统一刻制的补发专用章,同时登记备案。
5,孩子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请提前到孩子打疫苗的接种站查询孩子入学前的疫苗是否有遗漏,如果有,能补针的当场补,不能补的要接种站开具《补种通知书》,通知书能证明孩子某些疫苗的遗漏是因为特别原因没到接种时间。
6,父母或监护人是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提供在本市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
7,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需要出生证明,家长身份证户口本。
、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本。
2、在广州市无房产、户口又不在广州市的,除提供原籍户口本,还应提供广州暂住证。
(三)其他证件
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小学生入学的程序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1、具有本区户籍且实居地与户籍同址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
2、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5、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①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②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暂住地证明;
③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1.资料备齐后,按规定时间由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地段小学登记;
2.由小学审核后交小学教育科审批
.户籍(含蓝印户口)儿童: (1)户口簿;
(2)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或居住单位周转房证明(需同时提交父亲或母亲在该单位的工作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蓝印户口儿童交父母在现居住街道办理的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