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东印度公司,全称可敬的东印度公司,不列颠东印度公司或“英国东印度公司”,有时也被称为约翰公司,是一个股份公司。1600年12月31日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该公司皇家特许状,给予它在印度贸易的特权而组成。实际上这个特许状给予东印度贸易的垄断权21年。随时间的变迁东印度公司从一个商业贸易企业变成印度的实际主宰者。在1858年被解除行政权力为止,它还获得了协助统治和军事职能。东印度公司是从自己政府那里获得贸易独占权而且拥有军队(包括舰队),在殖民地建立政府机构,对殖民地进行残暴的政治统治、经济掠夺以至于贩卖奴隶、毒品的军政经合一的殖民机构。它们产生和存在于16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期,对各国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起了重要作用。
这个很多了,荷兰丹麦瑞典英国都有过东印度公司,英国还有西印度公司,很容易搞混,具体情况可以网上查下资料。
有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有英国的东印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