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施行限购限贷政策,对购房资质界定如下:
1.天津本市(含天津集体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可以拥有两套住宅,以个人为单位可以拥有一套住宅。
2.在天津工作的外地人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倒推三年内连续两年的社保或完税证明,其中社保补缴不超过三个月。无论家庭或个人都可以拥有一套住宅。
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在津购房。
另外,目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在拥有购房资质的情况下,不限制购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