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2113条规定,道路运输(含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5261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超过从业4102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