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人行道)施工是否合法???

2025-04-06 15: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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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开心123456”网友,您好,经了解,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作业,因为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日期三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天润翠景工地夜间施工经过我区环保局的审批,没有违规施工的情况。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夜间施工“批二停二”的规定,把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该工地未经批准占道固定泵架在人行道上,我区城管局已要求该工地立即纠正,并办理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善后方可施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