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的是其中一个股东的钱,如果其他股东在公司清算时不承认借过这个股东的钱,出纳有还款的责任吗?

2025-04-08 05:17:5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出纳只是办理手续的经手人,他的行为代表着公司,借条也有公司的盖章,视为公司的借贷行为,跟出纳没有关系,公司清算时必须清偿股东,不管其他股东同不同意。

回答2:

1、公司加盖印章,即视为公司借款而不是个人借款,股东同意与否不影响借贷关系的成立。
2、出纳属于正常履行职责,没有任何替公司还款的责任和义务!

回答3:

由不得股东承认不承认,这是以公司名义借的,而非以股东身份借的。明白?
我再说明白点儿吧,也就是说,只有经手人签字了,公司盖章了,那这笔钱就必须由公司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