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几点你可能会关心的东西。
第一:你得签订了合同,试用期长度看签订合同长度来定,一般1年试用两个月;
第二:如果公司以某种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辞退员工,应出具相关证据证明,如不能,则辞退违法;
第三:试用期工资一般为转正工资的80%,如果少了,可以索回;
第四:假如你具备所需的条件,而公司不愿意赔偿,公司对你说,可以打官司,你接受了。在此情况下,如果官司打了一年,你回头可以对公司说,对不起,你还需赔偿我一年的工资,因为打官司期间你在法律上仍属于该公司员工,并且已经转正可以取得转正薪资。
在试用期内的试用的是劳动试用合同,公司可以开除员工的,而且不用多付几个月的工资,但是像你这种情况也不是你主观原因故意造成的,这种得看损失量的大小和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如果公司是私人的,可以找老板谈谈看,把你的情况说得困难点,让老板本着以人为本的处事原则,考虑下看看,如果工作造成一点失误就开除,虽然提醒了大家,但是今后大家做事的积极性就会降低,这也是不利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你的情况应该不属于不能完成工作,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反映下情况,不行就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