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在那里执行的,我只知道是公安执行,在那个场所呢?

2025-04-07 13: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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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刑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尚未建立拘役所的,放在就近的监狱执行;远离监狱的公安机关,可以放在看守所执行。

回答2:

按照司法实践,被判处拘役的一般都是事先被关押在看守所的,而对于余刑1年以下的,都在看守所执行。而拘役一般最长为6个月